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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刑事责任吗

2025-09-01
\n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及刑事责任认定是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肇事逃逸或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n\n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标准。例如,死亡一人以上并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且无力赔偿的,均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n\n在责任认定方面,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全责:追尾、变更车道发生事故、倒车引发事故、违规进入机动车道、未让直行车、环形路口未让行、跨越实线行驶、逆向行驶、右侧超车、强行超车、闯红灯、禁止掉头区域发生事故、碰撞合法停车车辆、开车门不当、进出停车位发生碰撞、单方事故等。\n\n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若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若涉及逃逸,刑罚将更加严厉。因此,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解答。 \n